欢迎来到深圳市志威投资集团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深圳市志威投资集团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5-83502818
传真:0755-83502818
邮箱:szzwftc@1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4002(40楼4002号)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集团资讯 >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深圳志威投资南岭花园、南威中心更新改造项目深圳志威投资南岭花园、南威中心更新改造项目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享受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此外,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公告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1.16 钟新

上一篇: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延续或晋升一级资质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构筑品质住宅建设体系
房地产相关行业资讯
江西出台管理办法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苏州:防汛防台不松懈 守护小区保平安山西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可核验 可共享 可追溯今年房地产市场怎么稳有力有效规范引导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仍需努力河北以『六好』措施助力『好房子』建设安康:共建共治“安宜”家园建议提案办理见成效丨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推动“好房子”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多项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容积率遂宁市主城区将延长购房补贴期限一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现逐步企稳的态势河南南阳:回应群众呼声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福建福州发布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发布 筑牢“租购并举”基石武汉9月楼市“筑底企稳”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成效继续显现交易结构因时而变 交易总量趋于稳定长沙重拳规范房地产信息发布 划定自媒体“红线”守护市场秩序
vape detector for home  best smoke alarms australia  深圳网站建设公司  网站建设公司  网站设计公司  网站制作公司  深圳网站公司  步进电机资讯网  深圳公司注册代跑腿  深圳络远工业技术  深圳司南磁电  深圳大泽高科  力控智能科技  深圳环保评估  Rök och kolmonoxid detektoren  Rauch und Kohlenmonoxid Melder Alarm  Czujniki dymu i tlenku węgla  广东卓杰人力资源  深圳公司注册